明報新聞網 - 網上貼淫相超連結判罰款 網友認罪留案底 成首宗案例
香港政府實在是瘋了,繼之前「在數碼環境中保護知識產權」意圖成就全球第一個立法,去偏幫版權持有人,侵犯個人私隱、收窄言論空間、窒礙創意之後,又來另一單因為在網上討論區貼上色情網站的超連結而入罪。
真是荒謬,數份香港報紙的網上版皆有情色版,每天都有大小不同的色情網站超連結,他們這樣做是合法?個人做就犯法?Search engine index 了無數色情網站超連結,為何不告 Yahoo! HK 和 Google HK?這根本就是欺壓小市民,恃著我們沒有什麼能力反抗。
香港政府愈來愈多打壓言論自由的行徑,實在令我非常氣憤,再這樣下去,香港的 GFW 真的指日可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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